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6年7月6日,我局接受了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南平市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中心 |
| 建设单位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省南平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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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