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南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中共南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民主议事规则的通知》,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三是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能力。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等内容;充分利用“业务大讲堂”、专家讲座等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等内容学习,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水利系统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工作氛围。成立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中心)各司其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年初部署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和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抓好“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统筹开展法治与业务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社会公众法治宣传,把普法融入水利立法执法和依法行政全过程,讲好“立法故事”,推动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持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突出重点领域普法。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10”水土保持宣传日以及水利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新闻媒体、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等,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在3月22日世界水日,我局在南平市万达广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建瓯市水利局在建瓯一中开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联合松溪县河长办在松溪县文化广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启动仪式。
(三)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利用堤防、公园、广场、文化长廊等场所设施,融入水利法治内容,建设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水利法治文化基地;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开设普法讲堂,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工作,使以案普法成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已收集和编制2起非法采砂典型案例,在水利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进行以案释法和办案指引。
三、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
按市人大法工委和南平市司法局的要求,及时上报立法规划,《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1月6日由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23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并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积极配合水利部、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水利厅多次开展《防洪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组织相关科室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汇报材料。
四、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水利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按规定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并启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用文号。
(二)严格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及时复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年内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一起涉水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决定。
(三)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推进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召开推进会、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等压实各地工作责任,推动执法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维护了河道安全。同时市水政监察支队对重点河段进行布控,连夜查获了建阳漳墩林某违法采砂案和建瓯徐墩吴某违法采砂案,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两起案件共处罚没款29.36万元。同时持续保持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通过执法暗访、督导等压实属地执法责任,及时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全市共办理水行政处罚案52件,罚没款125.97万元,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
(四)推进水事纠纷排查。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一事一策,加大调处力度,坚决防止矛盾迁延、积累、激化和蔓延扩大,维护重要流域、敏感区域边界水事秩序稳定,保障群众水事权益。
(五)着力解决信访维稳。接到相关部门和群众来信来电的信访件,立即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落实到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调查核实并处置答复;一年来收到的各类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按时完成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当事人总体满意;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建立维稳信息员队伍,加强维稳信息工作;加强对重点涉稳人员的教育稳控,严密防范、及时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根据出台的《全面治理水利工程领域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方案》,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下发检查通报,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1.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制度。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分工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等;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南平市水利项目评审专家库,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水利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等有关规定,开展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节假期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认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建立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性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3.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按照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调整和完善,确定市水利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同时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一步对检查事项内容及依据进行梳理公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时,及时将办理结果等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为进一步强化审批事项监管,印发了《南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明确检查清单内容和检查办法,确保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要求,近年来陆续申请市财政专项资金,购置了相关照相机及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同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求现场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案件查处的关键节点,对执法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依据、裁量基准运用、执法权限、执法文书规范,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在重大案件查处中,建立法律顾问研讨机制,保障案件程序合法,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处理准确无误,有效防止错案现象的发生。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严格许可清单管理,按照审批权限开展审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精神和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规范做好我市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地实施及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分级审批,涉及跨区域、跨界的事项应报上一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月1日起按照项目核准立项同级审批原则开展审批。
(二)强化靠前指导机制。坚持“三下沉”工作法,采取“订单式”服务,主动对接县市、项目业主,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指导、申报辅导等服务。一对一进行技术专业指导,打造一批设计方案优秀、审查审批效率高的示范项目。成立水利项目审批靠前指导技术服务组,主动对接项目10个,技术指导7家。
(三)加快推广“1+N”“N+1”审批方式。鼓励督促水利建设项目主体报告和各个专项报告采用“1+N”审查审批,多个工程需要办理一个或多个涉水审批事项实行“N+1”审批,减少审批环节,促进项目开工建设。2个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用“1+N”审查审批,统一受理后,同时组织现场踏勘、专家评审,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四)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要素保障。针对具体项目,指导业主同步开展有关专项报告编制,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用林、用地、移民、环评等前置要件办理,用好有关政策,提前排除制约因素,为后期加快审批创造条件。
(五)优化项目评审时限。根据不同审批事项和项目类型,进一步优化项目评审时限,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技术评审、补齐补正时限,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指导县(市、区)水利局规范办理水利审批事项,出台《南平市水利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缩短跨度用时的通知》。
七、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
组织全市水利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收集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和所需材料,申领执法证。10月10日至12日,在政和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县(市、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业务骨干及政和县重点乡镇水利执法人员、武夷山市兴田镇水利执法人员、浦城县管厝乡水利执法人员等参加培训,邀请江夏学院教授、水利部安全专家、水利业务科长、律师等专家进行授课,为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
八、2024年工作要点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以便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南平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