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水利局于2023年10月9日印发了《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暂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要求,对我局2014年印发的《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暂行)》(南水〔2014〕43号)进行了针对性修改,并制定了《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暂行)》。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等有关规定,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南平市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审查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
三、工作进展
于2023年9月初启动制定《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暂行)》,由南平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负责起草《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讨论稿)》。
2023年9月中旬,向南平市发改委、住建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中心征求意见。
2023年9月26日,南平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陈安芬组织召开《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讨论稿)》专题讨论会议进行修改完善。
2023年9月27日,征求法律顾问和政策法规科意见。
2023年9月28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8日,各相关业务科室会签,南平市水利局主要领导签发。
2023年10月9日,正式印发《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暂行)》。
四、范围期限
范围:南平市辖区。
期限:本实施方案从2023年10月9日起开始实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南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制度(暂行)》共十五条,主要适用于南平市水利局负责审查审批的新建、续建、改(扩)建、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查行为。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批复的有关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调整,导致工程任务、规模、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发生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重要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和运行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六、注意事项
本制度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支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征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志恒 联系电话0599-860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