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持续优化和改善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实际优化调整市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和审批事项清单。制定依据包括《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二、目标任务
为持续优化和改善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进展
我局于2022年6月启动制定《南平市水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由南平市水利局牵头,市市水利局政策审批与监督科拟稿;
2022年7月21日,从公文平台向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档案局有关业务科室发出征求意见稿,收集反馈意见,并进行修改;
2022年7月26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通过,经过各部门分管领导会签,南平市水利局主要领导签发;
2022年7月26日,正式印发《南平市水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
四、范围期限
范围:南平市辖区。
期限:本实施方案从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一)市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
(二)市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2、各个事项的审批时限。
七、关键词诠释
工作日:除了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双休日,其余均为工作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辉仙 联系电话0599-8801961

附件2:市级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189